2021年6月2日,天津市人社局、市财政局下发通知,从2021年1月1日起,同步调整企业与机关事业单位2020年12月31日前退休、退职人员的基本养老金。
天津养老金调整后计算实例:
某企业退休女同志,1949年11月份出生,退休前本人缴费年限共30年9个月,2020年末年满71周岁、月基本养老金为3407.70元。
该同志此次调整养老金,每月共增加174.08元,调整后月基本养老金将达到3581.78元。
增加金额包括四部分:
1.定额调整增加58元;
2.与本人缴费年限挂钩,每月增加62元,具体计算过程是:15年以下的部分增加30元,15年以上的部分增加32元((31-15)×2=32,一共增加62元(30+32=62));
3.与本人养老金挂钩,每月增加34.08元,具体计算过程是:3407.70×1%=34.077≈34.08;
4.年满70周岁不满75周岁每人每月增加20元。
四部分累计174.08元(58+62+34.08+20=17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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