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彩礼钱法律是如何规定的
我国关于彩礼的法律规定主要在以下几个文件中体现: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民法典》(2021.1.1起实施)第1042条规定: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
▲小犀解读:若是以索取对方财物为结婚条件进行买卖婚姻,或以婚姻为手段*取彩礼的行为,属于违法行为。
2、《zui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
《婚姻法》第四十二条: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解释(一)》第二十七条解读:婚姻法第四十二条所称一方生活困难,是指依靠个人财产和离婚时分得的财产无法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一方离婚后没有住处的,属于生活困难。离婚时,一方以个人财产中的住房对生活困难者进行帮助的形式,可以是房屋的居住权或者房屋的所有权。
3、《zui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婚姻法》第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的;(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三)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四)未到法定婚龄的。
▲《解释(二)》解读:第十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4、《zui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第五条:已登记结婚,尚未共同生活,一方或双方受赠的礼金、礼物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具体处理时应考虑财产来源、数量等情况合理分割。各自出资购置、各自使用的财物,原则上归各自所有。
第十九条:借婚姻关系索取的财物,离婚时,如结婚时间不长,或者因索要财物造成对方生活困难的,可酌情返还。对取得财物的性质是索取还是赠与难以认定的,可按赠与处理。
5、彩礼作为附条件的赠与,也适用《合同法》
第四十五条: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条件。附生效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失效。当事人为自己的利益不正当地阻止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已成就;不正当地促成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不成就。
当我看到问题的那一刻,我猜提这个问题的人肯定会被喷,果不其然,下面一堆说女方要彩礼就是物质拜金的,还有人直言称,女方要彩礼就是卖女儿。
关于女方该不该要彩礼,一直都是争论不休的话题,而且存在很大的分歧。男性普遍认为女方不该要彩礼,似乎只要女方要彩礼,就会被说成卖女儿而不是嫁女儿。
尤其是2021年新民法典实施后,对彩礼作出了相关规定,这在一定程度上也规避了“天价彩礼”的现象。
但是,女方嫁人真的就不该要彩礼了吗?其实,我觉得也不是这样,在合情合理的范围内,男方给女方一定数额的彩礼也是很有必要的。
我也特别反感那种“天价彩礼”,甚至对索要“天价彩礼”的女方家庭充满鄙夷,不过,这也不等于我就非常认同“零彩礼”。
事实上,女方嫁人时,根据当地的风俗以及男方家庭的经济情况,提出合理范围内的彩礼,是很有必要的。
2021年民法典彩礼新规出台,那么,女方嫁人还能不能要彩礼?
很多人都对新的民法典产生了误读,认为从2021年1月开始,女方嫁人就不该要彩礼了,是这样吗?不是!
新的民法典对于彩礼的情形,是这样规定的: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条:“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
不知大家看明白了没有?这里所规定的是,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可没禁止给付适当数额的彩礼。
也就是说,女方嫁人索要“天价彩礼”,或借婚姻敛财,是被明令禁止的。
但是,在合理的范围内,男方给付女方一定数额的彩礼,并不等于就是违背了民法典,里面也没有硬性规定说不用给彩礼。
2021年民法典彩礼新规出台,那么,女方嫁人还能不能要彩礼?
02
抛开民法典,从现实的婚姻角度来讲,彩礼也是不可避免的,女人本身属于弱势的一方,应该被保护。
记得有位女性朋友说过这样一段话:
在婚姻里,哪个女人结婚后,不是生孩子、带孩子,还要上班,做家务,过得像保姆一样?你请一个保姆,还得月月开工资,可女人呢,也就结婚时要那点彩礼,过分吗?如果一个男人连基本的彩礼都不愿意给,这种男人嫁过去了也没有幸福,他根本不会珍惜你。
当然,这话可能有些主观上的绝对,但也不是完全没有道理。
那些“零彩礼”的婚姻案例表明,婚后男人对不起女人的比例占绝大多数,女人根本就没有被男人珍惜,甚至被“净身出户”的也有很多。
2021年民法典彩礼新规出台,那么,女方嫁人还能不能要彩礼?
而在婚前,据一项调查数据显示:
中国30%的家庭,在谈婚论嫁时因彩礼而谈崩,大多都是因为男人不肯给彩礼,而不是女方无理索要。
这个数据不管真实性有多大,但它也从另一方面反映出了,男方本质上就是不愿给彩礼的。
很多男性认为,要彩礼的女人,就是很物质,甚至很拜金,就跟卖女儿一样,这种单方面的看法也存在一定的偏颇。
记得曾经在某乎上看过这样一个真实的例子。
2021年民法典彩礼新规出台,那么,女方嫁人还能不能要彩礼?
一女生和男朋友谈了两年多的恋爱,彼此感情不错,于是两家商量结婚。
然后,女方家庭提出,需要男方给6万彩礼,这个要求在如今的时代,并不算高。不过,男方家庭觉得女方要多了,但也没有明显拒绝。
接下来,订婚,开始准备结婚的相关事宜。在此期间,男朋友经常在女生耳边念叨着6万彩礼太高,还要女生回去跟她父母说少要一点。
女生虽然很爱男朋友,但是男朋友这样的话却令她有些寒心,原因是男朋友月薪一万六,6万对他来说根本不算多,可他不肯出,这不明摆着不想为她付出吗?
当然,女生还是同意回去跟父母商量,看能不能降低一点。
结果,女生父母觉得没有再低的理由了,在父母看来,他们并不是提出了不合理要求,仅仅只是意思一下,而且打算把彩礼全额折回男方。
2021年民法典彩礼新规出台,那么,女方嫁人还能不能要彩礼?
女生向男朋友说明了情况,你猜这男的怎么说?他要女生和他发生关系,说让她先怀孕,这样她父母就不得不降低彩礼了。
女生对此表示拒绝,为此和男朋友大家吵了一架,zui后两个人分手了。
这个帖子一出,下面很快有了热评,记得有个评论说:“幸好分手了,不然女生一辈子都得搭进去。”
还有个很犀利的评论,是这样说的:
“这种人和没带钱就去餐厅吃饭,吃完往饭菜丢一只蟑螂企图免单的人有什么区别?连彩礼都精于算计,你还指望他往后会对你好?”
所以,尽管新的民法典对彩礼作出一相关规定,但在合情合理的范围内,彩礼仍然是女生嫁人时必不可少的。
zui主要的原因就是,彩礼这个东西,真的可以看出一个男人的人品和真心!女方要彩礼,真的并不只是为了钱,而是为了要一份肯定和尊重。
2021年民法典彩礼新规出台,那么,女方嫁人还能不能要彩礼?
大量事实证明,在谈彩礼的过程上,暴露的是对方乃至对方家庭的人品和三观,更能以此窥见往后的婚姻生活状态。
如果女生完全不要彩礼,往往一个偏差,就会误了自己一生,谁能输得起?
实际上,爱情和彩礼并不冲突。要彩礼,也并不等于就是卖女儿,你以为女方不要彩礼,男方就会觉得你很大度,不是,很多时候,男方都会觉得你很便宜。
就像某项调查数据得出的结论:
中国30%的家庭在谈婚论嫁时因彩礼而谈崩,其中,固然有因天价彩礼而谈不拢的,但绝大多数谈崩的不是彩礼,而是三观对接不上。
因此,在合情合理的范围内,女方还是应该要彩礼。
2021年民法典彩礼新规出台,那么,女方嫁人还能不能要彩礼?
03
我真的很不认同“男方说女方要彩礼就是卖女儿”这样的话,说到底,真正借婚姻敛财,索要天价彩礼的,也只是个例,并不普遍。
现实中,大多数彩礼都是随着女方出嫁时,又一并带回了男方家。
要彩礼,也只是女方家庭为了想要得到男方的态度,能证明自家的女儿嫁过去以后,能在男方家庭中有一定的地位,以及往后的婚姻中会不会生活困难罢了。
何况,现在大部分女方家庭还会有陪嫁,有条件的女方家嫁妆甚至还超过了男方给的彩礼。
将心比心,谁不是为了让自家女儿能过得好一些,能让新结婚的小夫妻有条件经营好新的小家庭。
2021年民法典彩礼新规出台,那么,女方嫁人还能不能要彩礼?
如果男方结婚时,连合理的彩礼也不愿给,根本就没有态度,什么都不愿付出,女方家庭又怎么放心把女儿嫁过去?
在谈婚论嫁时,天价彩礼固然不可取,但适当的彩礼,也是人之常情。
总之,新的民法典对彩礼并没有全面禁止,还是应理性看待。
根据婚姻自由的原则,男方有给不给女方彩礼的权利,但女方也有要不要嫁给男方的自由。
即便新的民法典生效,彩礼只要符合自愿和适度的原则,都是不违背法律的。
大家觉得女方嫁人该不该要彩礼?欢迎留言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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