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广州廉租房政策规定,广州廉租房申请条件2020,2020年广州廉租房申请流程。
保障性住房,是与商品性住房(简称商品房)相对应的一个概念,保障性住房是指政府为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所提供的限定标准、限定价格或租金的住房,由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政策性租赁住房构成。与商品房相比,保障性住房制度还很不完善,为此,我国已经提出要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力度,进一步改善人民群众的居住条件,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
两限商品住房
即“限套型、限房价、竞地价、竞房价”。为降低房价,解决本地居民自住需求,保证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土地供应。目前情况来看,首批限价房规定:限价房的套型建筑面积全部为90平方米以下。
经济适用房
指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商品住宅,具有经济性和适用性的特点。经济性是指住宅价格相对于市场价格比较适中,能够适应中低收入家庭的承受能力;适用性是指在住房设计及其建筑标准上强调住房的使用效果,而非建筑标准。 经济适用住房面积需要严格控制在中小套型,中套住房面积控制在80平方米左右,小套住房面积控制在60平方米左右。
廉租房
廉租房只租不售,出租给城镇居民中zui低收入者。在房价疯涨,经济适用房走入困境,百姓居住难的背景下,廉租房便成为了社会关注的焦点,能成为了低收入家庭住房的“救命草”。据调查,廉租房户型设定是以一居室、两居室为主,建筑面积原则上按一居室套型建筑面积35平方米,两居室套型建筑面积45平方米,三居室套型建筑面积55平方米。三个项目中的三居都不高于55平方米,名副其实的“袖珍”小户型。
政策性租赁房
指通过政府或政府委托的机构,按照市场租价向中低收入的住房困难家庭提供可租赁的住房,同时,政府对承租家庭按月支付相应标准的租房补贴。其目的是解决家庭收入高于享受廉租房标准而又无力购买经济适用房的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这个概念正好被定格在新出炉的“租赁型经济适用房”。经济适用房以租代售,可以说是将经济适用房变成“扩大版的廉租房”。
广州廉租房申请条件
(一)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具有广州市市区城镇户籍,并在广州市工作或居住;申请人配偶非广州户籍的,应作为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
(二)上年度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家庭资产净值符合市政府公布的标准;
(三)无自有产权住房;
(四)现无租住廉租住房、直管公房或单位自管公房;
(五)未享受过以下购房优惠政策(以下简称购房优惠政策):
1、按房改成本价或标准价购买公有住房;
2、购买解困房、安居房、经济适用住房;
3、参加本单位内部集资建房;
4、落实侨房政策专用房;
5、拆迁安置新社区住房;
6、政府提供的其他购房优惠政策。(六)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在申请之日前5年内没有购买、出售、赠与、离婚析产或自行委托拍卖过房产(以下简称转让房产)。
广州廉租房申请材料
(一)申请表及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单位或街道办事处、镇政府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离异或丧偶的,提供相关证明;
(二)在户籍所在地、实际居住地或外地拥有房产的证明资料,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所拥有的其他房产的证明资料;承租住房的,提供租赁合同;有工作单位的,提交单位住房分配情况证明;
(三)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上一年度收入证明(工资收入含奖金、各类补贴、加班费或其他收入),以及上一年度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或单位代扣代缴凭证;个体工商户或投资办企业的,提供营业执照和上一年度个人所得税及相关税收缴交凭证;
(四)大中专院校毕业后取得本市市区城镇户籍的,提供毕业证书及在穗工作的相关证明;
(五)因就学、服兵役等原因户籍迁出本市市区的,提供原户籍所在地派出所证明;
(六)属民政部门核定的低保家庭、低收入困难家庭或市总工会核定的特困职工家庭的,提供《广州市城镇居民zui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广州市低收入困难家庭证》或《广州市工会特困职工证》,免交本款第三项规定的资料;
(七)属烈士遗属、优抚对象、移交政府安置的军队离退休或离职人员、转业复员军人、孤老、三级以上(含三级)残疾人以及受到区政府以上各级政府表彰的劳动模范的,提供相关证明;
(八)家庭资产情况及其证明材料。
广州廉租房申请流程 http://www.baoxianzx.com
领表→申请→用工单位(或街道办事处、镇政府)初审和公示→产权人(出租人)备查→审核、公示并批准公告。
申请条件:
1、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具有本市城镇户籍,并在本市工作或居住;
2、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家庭资产净值符合政府公布的标准;
3、无自有产权住房,或现自有产权住房人均居住面积低于10平方米;
4、未享受过以下购房优惠政策:
a.按房改成本价或标准购买公有住房;
b.购买解困房、安居房、经济适用住房;
c.参加单位内部集资建房;
d.落实侨房政策专用房;
e.拆迁安置新社区住房;
f.政府提供的其他购房优惠政策。
5、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在申请之日前5年内没有购买或出售过房产。
申请对象:
1、以家庭为单位,申请人与申请人配偶除外的其他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具有法定赡养、抚养或收养关系。
2、30岁以上的单身人士,可独立申请。
申请材料:
1、《广州市廉租住房保障申请表》;
2、户口本;
3、身份证;
4、结婚证或离婚证;
5、计划生育证明;
6、在户籍所在地、实际居住地或外地拥有房产的证明资料;
7、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上一年度收入证明以及上一年度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或单位代扣代缴凭证;
8、毕业证及在穗工作证明(大中专院校毕业取得本市户籍需提供);
9、原户籍所在地派出所证明(因就学、服兵役等原因户籍迁出本市户籍需提供);
10、《广州市城镇居民zui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广州市低收入困难家庭证》或《广州市工会特困职工证》(低保家庭、低收入困难家庭或市总工会核定的特困职工家庭需提供);
11、家庭资产情况及其证明资料;
12、诚信承诺书;
13、其它相关资料。
申请流程:
1、申请人前往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镇政府领取申请表;
2、填写好申请表,并向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镇政府提交申请表和相关资料。
3、街道办事处、镇政府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对申请人的申报情况的调查和初审。
4、市国土房管局各区分局在15个工作日会同区民政局完成复核并进行评分;评分后报送市住房保障办;区民政局应同时将申请资料报市民政局备案。
5、市住房保障办在10个工作日内会同市民政局将经复核符合资格条件的申请人情况及拟定的廉租住房保障方式等在市国土房管局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6、经公示无异议或经核实异议不成立的,市住房保障办在2个工作日内批准申请人取得廉租住房保障资格并予以公告,按批准的保障方式进入轮候。
本市户籍申请公租房条件:
(一)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应当具有本市城镇户籍,并在本市工作或居住,但以下两种情况除外:
1、申请人配偶及未年满18周岁子女非本市城镇户籍但在本市工作或居住的,可以作为共同申请人;
2、户籍因就学、服兵役等原因迁出本市的,可以作为共同申请人。
(二)申请之月前12个月家庭可支配收入、家庭资产净值符合政府公布的收入标准。收入标准实行动态调整,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根据本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住房价格水平,参照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一定比例确定,报市政府批准后公布执行。
(三)在本市无自有产权住房,或现自有产权住房人均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或人均居住面积低于10平方米,下同);租住的直管房住宅、单位公房人均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家庭自有产权住房人均建筑面积超过9平方米不足15平方米的,只能申请住房租赁补贴。
(四)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未享受购买安居房、经济适用住房、拆迁安置新社区住房、落实侨房政策专用房等购房优惠政策。
来穗人员公租房申请条件:
以下两类来穗务工人员,可以申请承租市本级公共租赁住房:
(一)来穗时间长、稳定就业的来穗务工人员。
此类人员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申请人在广州市申报居住登记,办理并持有《广东省居住证》3年以上,且申请时仍在有效期内。
2.申请人在广州地区参加社会保险(含广东省、广州市社会保险,社会保险的内容包括基本养老、职工社会医疗、工伤、失业和生育保险,下同)连续缴费(含补缴)满2年或者5年内累计缴费满3年,且申请时处于在保状态。
3.申请人在申请时已在本市办理就业登记,已与本市用人单位签订2年以上期限的劳动合同,且申请时处于合同有效期内;或者属于在本市辖区内办理了工商登记的企业出资人或者个体工商户经营者,且申请时工商登记未被注销、吊销。
4.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在本市无自有产权住房,在本市未承租直管公房或者单位自管房,且申请时在本市未享受公共租赁住房(含廉租住房)保障。
5.申请人及其配偶未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6.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没有犯罪记录及在申请之日前5年内没有公安机关作出的处以行政拘留、责令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收容教育、收容教养等治安违法记录(以下简称犯罪违法记录)。
(二)高技能人才或者获得荣誉称号的来穗务工人员。
1.持有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或者三级、二级、一级)职业资格证书的高技能人才。
2.获国家、省和本市党委、政府授予的荣誉称号,或者获得 “广州市优秀异地务工人员”、“广州市优秀异地务工技能人才”称号人员。
3.本市及以上见义勇为评定委员会表彰或者奖励人员。
上述人员须持有《广东省居住证》、在广州地区参加社会保险、已在本市办理就业登记或者工商登记(申请时上述证件及证明仍在有效期内),且符合第四条第(一)项第4、5、6目条件。
注:在《来穗务工人员申请承租市本级公共租赁住房实施细则》中,已取消了收入和资产限制。
办理材料
广州市户籍人员:
1、住房保障申请表
2、户口簿
3、身份证
4、结婚证、离异或丧偶的提供相关证明
5、家庭住房状况的证明材料
6、家庭收入情况的证明材料
7、家庭资产情况证明材料
8、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注:以上消息仅供参考哦!
来穗人员申请公租房:
1.《来穗务工人员承租市本级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
2.身份证
3.广东省居住证
4.由广州市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出具并盖章确认的《个人历史就业记录》
5.有效劳动合同或者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6.无自有产权住房证明
7.工作单位出具的是否已承租单位自管房证明
8.计生证明
9.诚信承诺书等
10.高技能人才、受表彰、获荣誉称号或者参与义工工作、献血的来穗务工人员还应当提交职业资格证书、荣誉或者奖励证书或者义工工作证明、献血证明等申请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广州来穗人员公租房申请所需材料一览
办理流程
1.申请受理
2.初审
3.会审
4.复核
5.公示
6.批准
详情请看:2017年广州外地人申请公租房受理、审核流程
办理地点
办理地址:
广州市户籍人员:
户籍所在地区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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