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缓缴
为减轻疫情期间企业的发展压力,2022年被列为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以及被纳入封控管控防范区等封闭管理区的用人单位,可申请养老、失业、工伤保险费缓缴。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不影响个人社保权益。
缓缴期间,参保人养老、工伤、失业保险费视同到账。
办理补缴缓缴期的参保人养老、工伤、失业保险费缴费记录,将不会被标注“*”补缴标识,相应的参保人子女入学申请、购房购车、积分入户等资格审核不受影响。
深圳社保局特别提醒各用人单位,根据3月13日我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的《关于做好全市三轮全员核酸检测的通告》,全市所有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均可申请将3月份至5月份社保费缓至6月30日前缴清。
办理方式非常简便,属于3月份封控且3月份解封的用人单位,无需提供材料,通过深i企网上平台、市社保局单位网上服务系统疫情专区或者社保服务线下窗口提出申请即可实现秒批。
缓缴期间的社保业务办理
(一)缓缴期间,用人单位应就职工个人缴费部分代扣方式与职工协商一致。
(二)缓缴期间,用人单位应当按原有做法正常办理各项社会保险业务,及时进行增减员。
(三)缓缴期间,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需办理退休手续、符合规定需办理失业保险金申领、需办理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及其他必要情形的,用人单位应及时为职工补齐三项社保费。
(四)缓缴期间不加收滞纳金,不影响个人社保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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